省政府专题发文
规范股权管理 推动股权融资
2015年6月25日,陕西省政府为规范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行为,促进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由省金融办、省工商局联合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和陕西银监局等部门下发了《陕西省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陕金融发【2015】11号)(以下简称《意见》),并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意见》旨在规范我省非上市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和质押融资行为,增强企业直接和间接融资能力,维护非上市公司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了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流程和相关部门办理股权质押业务的职责分工,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提供了政策依据。
作为陕西省政府唯一指定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陕西股权交易中心肩负着为省内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托管、股权转让、融资服务、孵化培育和价值体现等增值服务职能。为保护质权人权益,股权中心还配套设立了股权质押融资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股权质押融资相关信息。
经了解,全国各省设立的股权交易中心都相继推出了股权质押融资业务,仅吉林、山东、甘肃三地2014年就分别利用股权质押融资为当地企业融资数百亿元,大大盘活了企业资产,充分体现了股权价值。今年6月,在上海举办的主题为“新常态下的金融改革与扩大开放”论坛上,证监会主席肖刚也表示“要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登记制度,支持股权质押,为创新创业开辟新的股权融资渠道”。在这一大背景下,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充分利用区域资本市场的地域和资源优势,已通过股权中心金融平台为我省十余家中小微企业实现股权质押融资22笔,融资金额累计近1亿元,有效解决了中小微企业因缺少担保抵质押物而产生的融资难问题。
在省政府《意见》指导下,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加快区域股权市场基础建设,为促进我省资本市场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